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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1-04 21:42:00 人气:
bob手机版网页“施工导致水表损坏,又不是我们的责任,为什么要我们多出水费。”23日,家住东山大道142号的吴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,因为水表问题和三峡水务发生分歧,100多户居民面临停水。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东山大道142号,这个小区的总水表设置在东山大道人行道上,水费都是吴先生统一收后再到水务公司结算。
吴先生介绍,这里共有100多户居民,采用的是二次加压供水,通过三峡水务的总水表后加压,进到居民分水表入户。
吴先生称,今年年初,由于东山大道施工,将总水表埋住3个月,用水量无法查,水务公司就估了用水量,“因为估得太高,钱不够就没交。”吴先生说,一直拖到3月13日,水务公司将水表挖出,自己和网格员看到水表在转,大家当时拍了照片来记录用水量。3月20日,水务公司称水表坏了,当日更换了新水表。自己和抄表员确认了老水表的吨数。bob手机版网页但水务公司表示,水表坏了,不能按旧水表上的吨数交费。
“按水务公司的算法,用水量比旧水表上的多出近300吨,大家觉得非常不合理。”一居民认为,水表是水务公司的供水设施,理应水务公司来管理,就算损坏也不是居民造成的,不应由居民来买单。
“水表3月13日挖出来时还在转,3月20日换水表时,旧水表还增加了100多吨水量,怎么能说坏了呢?”吴先生说,网格员可以作证,13日她在现场也看到水表还在转。
吴先生4、5、6月都按新水表的数据到银行缴费,4、5月,他凭借银行水费进账单到水务公司换到了,但6月份遭拒。
昨日,记者在胜利四路社区找到挖水表时到场的网格员张女士,她证实,当时水表确实在转,而且没有任何破损。她还用手机拍了当时水表的吨数,显示的数字是“95141”。
张女士说,水务工作人员说水表坏了,大家当时还有疑问,但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员,所以没多说。bob手机版网页后来,吴先生和居民们都不认可水表坏了,而且认为多收近300吨水费没有依据,为此和水务公司分歧很大。
张女士表示,为了这100多户居民的用水问题,社区往水务公司和物价局跑过多次,开始估的用水量还多些,后来经有关部门协调,水务公司是按前4年最低的数据估算的,但具体的算法水务公司才清楚。
记者随后联系了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谢明华主任。他表示,判断水表是否损坏需要更换,技术人员一般会从三方面判断,先看水表,从梅花针是否异常来判断;再看水量是否陡降;最后是水表的使用年限。吴先生小区的水表已过了4年的使用年限,换后水量对比也证明老水表已坏。
“对于水表损坏后用水量的计算方法,一般情况按《供水合同》约定计算。”谢明华说,一是按前三个月的平均数计算,二是按去年同期同月用水量计算。但吴先生表示一定要按老表上显示的数字交费,用户的用水事实又是存在的,所以不能按坏表显示的用水量交费。最后考虑到多种因素,吴先生小区那段时间的用水量,是按去年同期同月用水量,综合前几年的用水量按最低估算的。
“总水表是居民的供水设施,居民应该保管好。”谢主任说,水表的维护维修由水务公司负责,但使用权、监护权是居民的,用户有责任确保水表的环境,让抄表畅通。水表被埋后,水务公司曾通知过吴先生,但他没有处理。
谢主任表示,bob手机版网页吴先生后来按新表交过几次水费,但这些钱都冲了以前欠费的账,所以账上显示,他们欠的是4-6月的水费。按《供水合同》规定,抄表后超过一定期限不交费要按比例收取一定的违约金,违约金产生50天将停止供水。他们欠费时间已远远超过,正是考虑到居民的实际情况,水务公司到现在都没有停水,而且停水之前一定会通知。
记者联系百思特律师事务所杨春华律师,他表示,水表是否损坏不能由单方当事人认定,应由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鉴定。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来分析,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水表未损坏,应该按水表显示的实际用水量计费。如果水表损坏,水务公司的计算方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。双方如果有争议,可诉至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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